引起危机的常见原因
每个人对严重事件都会有所反应,但不同的人对同一性质事件的反应强度及持续时间不同。一般的应对过程可分为三阶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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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阶段(立即反应),当事者表现麻木、否认或不相信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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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阶段(完全反应),感到激动、焦虑、痛苦和愤怒,也可有罪恶感、退缩或抑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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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阶段(消除阶段),接受事实并为将来作好计划。危机过程持续不会太久,如亲人或朋友突然死亡的居丧反应一般在6个月内消失,否则应视为病态。
心理危机的特征
通常为自限性,多于1~6周内消失。在危机期,个人会发出需要帮助的信号,并更愿意接受外部的帮助或干预。预后取决于个人的素质、适应能力和主动作用,以及他人的帮助或干预。
心理危机干预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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迅速确定要干预的问题,强调以目前的问题为主,并立即采取相应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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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须有其家人或朋友参加危机干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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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自信,不要让当事者产生依赖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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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心理危机作为心理问题处理,而不要作为疾病进行处理。
01 躯体疾病时的心理反应
02 婚姻关系障碍
夫妻的感情破裂,结局多是离婚,如果双方都能接受,不会引起危机,否则可能引起危机。
①夫妻间暂时纠纷,如受当时情绪的影响使矛盾激化时,可能引发冲动行为,甚至凶杀。干预原则为暂时分居,等待双方冷静思考并接受适当的心理辅导后,帮助解决问题,防止以后类似问题的重演。
②夫妻间长期纠纷,其原因包括彼此不信任、一方有外遇、受虐待、财产或经济纠纷等。这可以使双方(尤其是女方)产生头痛、失眠、食欲和体重下降、疲乏、心烦、情绪低落等,严重者出现自杀企图或行为。干预原则为尽量调解双方矛盾,否则离婚是必然结局。对有自杀企图者应预防自杀,可给予适当药物改善睡眠、焦虑和抑郁情绪。
03 亲人死亡的悲伤反应(居丧反应)
与死者关系越密切的人,产生的悲伤反应也就越严重。亲人如果是猝死或是意外死亡,如突然死于交通事故或自然灾害,引起的悲伤反应最重。
①急性反应:
在听噩耗后陷于极度痛苦。严重者情感麻木或昏厥,也可出现呼吸困难或窒息感,或痛不欲生呼天抢地地哭叫,或者处于极度的激动状态。干预原则为将昏厥者立即置于平卧位,如血压持续偏低,应静脉补液。处于情感麻木或严重激动不安者,应给予BZ使其进入睡眠。当居丧者醒后,应表示同情,营造支持性气氛,让居丧者采取符合逻辑的步骤,逐步减轻悲伤。
②悲伤反应:
在居丧期出现焦虑、抑郁,或自己认为对待死者生前关心不够而感到自责或有罪,脑子里常浮现死者的形象或出现幻觉,难以坚持日常活动,甚至不能料理日常生活,常伴有疲乏、失眠、食欲降低和其他胃肠道症状。严重抑郁者可产生自杀企图或行为。干预原则为让居丧者充分表达自己的情感,给予支持性心理治疗。用BZ改善睡眠,减轻焦虑和抑郁情绪。对自杀企图者应有专人监护。
③病理性居丧反应:
如悲伤或抑郁情绪持续6个月以上,明显的激动或迟钝性抑郁,自杀企图持续存在,存在幻觉、妄想、情感淡漠、惊恐发作,或活动过多而无悲伤情感,行为草率或不负责任等。干预原则为适当的心理治疗和抗精神病药、抗抑郁药、抗焦虑药等治疗。
04 破产或重大经济损失
可使当事者极度悲伤和痛苦,感到万念俱灰而萌生自杀的想法,并进一步采取自杀行动。
干预原则是与当事者进行充分交流,自杀并不能挽救已经发生的经济损失,通过再次努力有可能东山再起。如果通过语言交流不能使病人放弃自杀企图,应派专人监护,防止当事者采取自杀行动。渡过危机期后,当事者可能逐渐恢复信心,可能在一段较长的时间情绪低落、失眠、食欲降低或其他消化道症状,可给予支持性心理治疗和抗抑郁药。
05 重要考试失败